一、预报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各院系应于每年九月底预报提交第二年拟举办的会议立项报告。填写《举办国际会议计划表》发邮件至国际合作处。
二、申报
请各院系在对外承诺举办国际会议之前,至少提前六个月履行会议申报审批手续。由主办单位填写《东北电力大学举办国际学术会议申报表》,并提交相关部门会签。
三、审批
国际会议申请经相关部门会签后,转送国际合作处,上交主管校长审批后,上报教育厅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和省外办进行审批。由国际合作处将批件转交给主办单位。
四、签证
国际合作处协助主办单位为外籍与会人员办理来华签证手续。请填写《在华举办国际学术会议邀请外国人来华名单汇总表》一份、《被授权单位签证通知表》(一人一份,随行家属填主受邀人之后),上交到国际合作处,转呈主管校长审批。最后,由主办单位将通知表寄给与会者。
五、总结
会议举办之后请填写《举办国际学术会议总结表》及时上交我处。
未尽事宜,依据东北电力举办国际学术会议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