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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日本政府(文部科学省)博士生奖学金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3-04-11 15:51:36  作者:  点击:

学校各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启动2024年度日本政府(文部科学省)博士生奖学金遴选工作的通知”, 2024年度日本政府(文部科学省)博士生奖学金项目报名将于2023年4月24日-5月4日进行。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继续选派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人才赴日本学习。

二、协议内容

1.协议名额:不超过110人。

2.选派类别: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3.留学及资助期限

留学期限:预科(日方称为研究生或非正式生)+正式生课程。

(1)预科期限以日方院校要求为准。如须有预科,日方将对4月赴日的留学人员最长提供24个月资助、对10月赴日的留学人员最长提供18个月资助。

(2)正式生期限按日方院校相应学科的标准学制确定。

4.资助内容

日方提供留学期限内的学费、奖学金资助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1)如有预科,完成预科学习并通过入学考试后方可继续申请享受博士课程资助。

(2)预科期限内未正式进入博士课程人员,所有资助终止,须即自行回国。

(3)留学期限内无法取得学位人员,日方不再给予回国机票资助。

5.选派领域

优先支持赴日在经济学、法学、教育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等领域从事研究活动

三、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恪守学术道德、遵守学术规范,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4.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5.申请时应为国内高等学校或科研院所的优秀应届硕士研究生或国内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具有硕士学历学位的正式工作人员。应届硕士研究生最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硕士学历学位。

6.1989年4月2日以后出生人员。

7.熟练掌握英语或日语,具有良好的语言学习能力。

8.本科及最终毕业院校的学习成绩平均分(CGPA)不低于80分(百分制)且平均学分绩点(GPA)不低于3.2分(四分制)。

9.符合当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其他申请条件。

四、申报流程

1、校内审批:申报前,申请人填写《东北电力大学教师公派出国留学申请表》、《东北电力大学学生公派出国留学申请表》并完成校内审批。

2、网上报名: 2023年4月24日-5月4日间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进行网上报名,并向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单位(以下简称受理单位)提交申请材料。网报时,“申报项目名称”选择“国外合作项目”、“可利用合作渠道”选择“日本政府(文部科学省)博士生奖学金”。同时需要将“对外联系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ouyafei5@csc.edu.cn

3、纸质材料提交:申请人按照项目申请材料要求,准备纸质申请材料并5月4日前提交至国际合作处审核。

注:具体信息可参阅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日本政府(文部科学省)博士生奖学金” https://www.csc.edu.cn/article/2588

工作中如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国际合作处联系。

联系人:贾庆超

联系电话:0432-64806009  15948634219

地址:第一教学楼518室

附件:

附件1、《东北电力大学教师公派出国留学申请表》《东北电力大学学生公派出国留学申请表》

(附件下载地址https://pan.baidu.com/s/1NFEwhXhsEt-vnEEkpODOvQ提取码:1234)

国际合作处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