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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14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学生公派出国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8-12-30 16:17:37  作者:  点击:

各相关单位:

近日,国家留学基金委公布了2014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拔计划,其中与我校相关的学生项目目前共计三个:公派研究生攻读博士学位项目,公派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项目,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

一.2014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选派办法

2014年计划选派2500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出国留学。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资助期限原则上不超过48个月。

1.主要申请条件:

1)优秀在读硕士生(包括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届本科毕业生、在读博士一年级学生;

2)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或硕博连读(仅针对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通知书(邀请信)、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年龄不超过35岁(以申请截止时间为准);

3)符合留学基金委的外语水平要求(详见附件)。

2.选拔办法:

1)2014年3月20至4月5日申请人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按照项目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并提交国际合作处审核。

2)学校对申请人材料认真审核后,将申请材料统一提交至相关受理单位。

3)受理单位在4月12日前将候选人相关材料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4)录取结果将于2014年5月公布。

5)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至2015年3月31日。

注:对人文及应用科学专业和部分国家急需学科、专业攻读博士学位人员,国家留学基金可提供学费资助。具体按照《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学费资助办法(试行)执行》(http://www.csc.edu.cn/Chuguo/a9ae9ca41f7d4f20bfae96784bcca387.shtml)。申请学费资助者应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并在各方面表现突出,核心课程在优良以上,拟留学单位应为世界一流,国外导师应有很强的科研能力和水平,系所从事学科专业领域的权威专家或学术带头人,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力。

二.2014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选派办法

2014年计划选派4450名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出国留学。留学期限、资助期限为6-24个月。提供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

1.主要申请条件:

1)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

2)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及国内外导师共同制定的联合培养计划;

3)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以申请截止时间为准);

4)符合留学基金委的外语水平要求(详见附件)。

2.选拔办法:与“2014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选派办法”选拔办法相同。

三.2014年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

2014年计划选派350名硕士研究生出国留学。选派类别包括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留学期限一般为12-24个月,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的留学期限为3-12个月。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对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可提供学费资助。

1.主要申请条件:

1)面向应届本科毕业生选拔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面向在读硕士生选拔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

2)选派学科专业领域为农业推广、公共管理、经济管理、社会工作、国际金融、国际法等;

3)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5岁(以申请截止时间为准);

4)符合留学基金委的外语水平要求(详见附件)

2.选派办法:与“2014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选派办法”选拔办法相同。

 

以上通知仅作为申报参考,具体信息以国家留学基金委公布的项目选派办法(见附件)及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公布的信息为准(http://www.csc.edu.cn/)。

 

有何问题,请及时与国际合作处联系。

联系人:牛卓    邮箱: zniu@mail.nedu.edu.cn   电话:64806408   传真:64884186

地址:老校区主教541-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