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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21年中德(CSC-DAAD)博士后奖学金项目遴选通知

时间:2020-10-20 15:24:24  作者:  点击:

学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和促进中德教育、科技领域的合作与交流,根据2013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德国学术交流中心(DAAD)达成的协议,中德双方将共同资助中国优秀青年学者和科研人员赴德国大学和公立科研院所从事博士后研究,现转发相关事宜具体如下。

一、协议名额

博士后: 50 /

二、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博士后: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三、重点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支持各学科领域围绕国家战略选派,重点资助应用基础研究、国家重大科技
项目、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等领域。

四、资助内容

留学人员在外留学期间奖学金生活费由中德双方共同负担:我方资助为1350 欧元/月,德方资助 700 欧元/月,总计共 2050 欧元/月。此外,国家留学基金提供留学人员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德方提供留学人员在德期间每月综合保险费及 2 个月在华德语培训费用,并向接收中方留学人员的德国单位提供科研补助 200 欧元//月。德方还将为留学人员提供行前培训、迎新、奖学金生见面会等活动。首次批复的奖学金资助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中德双方将在一年后适时共同组织评估。 留学期限超过 12 个月的申请人,首次获得批复的资助期限为 12 个月,通过评估后方可继续获得奖学金资助。

五、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

4.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5.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9111日以后出生),应为国内高校的博士毕业生或应届博士毕业生。具有博士学位申请人,须为国内高等学校、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申请时距其博士学位获得时间应在2年以内(2018111日以后获得博士学位);应届博士毕业申请人,如被录取,应确保可于派出前获得博士学位。

6.申请人在向中德双方申请时,应已获得德国大学或公立科研机构正式签发的邀请信,邀请信应包含为申请人提供工作场地,及已同意负担申请人课题研究

产生的科研费用等内容。

7.申请人在外研修期间,根据其学科专业和德方导师要求,工作语言可为英语或德语。在申请时,需根据以下标准提供相应的语言水平证明:英语雅思6.0分或托福80分及以上,或德语TestDaF 14分或DSH 2级及以上。若申请人提交的语言水平证明无法达到上述要求,在其德方导师出具认可其语言水平证明的前提下,也可提交申请。

为使奖学金获得者更好地融入德国社会开展研修, DAAD将在奖学金获得者赴德国前在中国提供为期2个月的免费德语培训和期间的生活费补贴。语言培训时间不计入留学期限。德语培训采取自愿参加的原则,具体安排待正式录取后由德方通知录取人员。

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2.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3.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4.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

5.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

六、申报流程

1、校内审批:2020 11 1 日前

提交《东北电力大学教师公派出国留学申请表》或《东北电力大学学生公派出国留学申请表》到国际合作处进行校内审批。

2、申请准备:2020 11 1 日前

2020 111日前,申请人应按项目要求对外联系,准备申请材料。该项目向所有德国公立及德国国家认可的大学和研究所开放可通过www.research-in-germany.org https://gerit.org/en/ 网站查找德国大学及科研机构公布的博士后研究位置。

3、系统申报与材料提交:2020111日至20201130

申请人经所在国内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于2020111-11 30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 填报申请信息,上传申请材料,并向国家留学基金委受理单位(以下简称受理单位) 提交申请材料。 网上报名时, 申报项目名称请选择国外合作项目,可利用合作渠道名称请选择中德(CSC-DAAD)博士后奖学金项目。申请人须同时向德国学术交流中心(DAAD)北京代表处提交德方申请材料,具体要求以其网站公布信息为准(www.daad.org.cn >寻求资助> 在德国的资助项目> 中德(CSC-DAAD)博士后奖学金项目)。纸质材料也应于20201130日前交至国际合作处

其他具体事宜请参阅附件1、中德(CSC-DAAD)博士后奖学金项目简章。

工作中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国际合作处联系。

联系人:贾庆超

电话:0432-64806458

邮箱:jiaqingchao@neepu.edu.cn

地址:第一教学楼520

附件、

附件1、中德(CSC-DAAD)博士后奖学金项目简章

附件2、《东北电力大学教师公派出国留学申请表》

附件3、《东北电力大学学生公派出国留学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