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充分利用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加大对教学和科研一线具有一定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的教师和科研人员的培养支持力度,努力培养一批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学科研骨干和学术英才,提高教师国际化水平,2017年学校将继续选拔优秀青年教师出国研修,具体通知如下:
一、留学身份、留学国家和留学单位
1、留学身份:国家公派访问学者。
2、留学国家: 教育、科技发达国家。
3、留学单位:学科领域国际排名比较靠前的国外著名大学或研究机构。
二、 派出人员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为学校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积极从事教学科研工作,教学效果好,科研能力强。
3、外语水平较高,具有良好对外交往的能力,能够适应出国学习的需要。
4、身体、心理健康,能适应出国学习、工作和生活的特殊要求。
5、年龄不超过45周岁(申请日期截止前)。
三、 选派原则
1、原则上应为学校重点培养的学术骨干、优秀青年教师,具有博士学位。
2、出国研修内容应和本人从事专业、学科建设发展要求一致,确保研修质量,其出国研修计划应与在研项目或课题紧密结合。
3、出国研修应结合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学校学科发展需要,使出国教师在回国后能为学校的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发挥更大作用。
四、留学名额、留学期限、资助方式
1、留学名额:10人。(电气工程学院2人,热能与动力学院2人,建筑工程学院1人,化学工程学院1人,自动化学院1人,其他院系3人。)
2、留学期限: 12个月。
3、资助方式:学校按照国家公派留学的现行资助标准,全额资助在外留学期间规定期限内奖学金生活费和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五、选拔流程
1、个人申请
申请人填写《东北电力大学教师公派出国留学申请表》,完成校内审批。
2、院系推荐
申请人所在院系审核,确定人选排序,向学校推荐。
3、资格初审
相关职能部门对院系推荐人员进行初审,初步确定人选,报主管校领导审批。
六、报名截止日期: 6月24日下班前。
请各院系将填好的《东北电力大学教师公派出国留学申请表》和排序情况一并报国际合作处。
七、联系邀请函和外语培训
1、候选人拟选择的国外留学单位和导师经学校同意后,须及时联系邀请函。
2、候选人外语水平未达到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条件的,8月末须参加由教育部组织的出国留学集中强化培训并考试合格。
八、校内评审
17年3月学校将组织专家对获得邀请函,外语达到合格标准的候选人进行校内评审,评审重点为人选的综合素质、出国留学的必要性及研修计划的可行性、国外留学单位等进行评审。评审合格经校内公示后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推荐。
九、网上申报、录取
17年4月初,被推荐人进行网上申报,由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录取名单。
十、其它未尽事宜,依据《东北电力大学教师公派出国留学管理办法》(东电外字【2013】25号)文件执行。
工作中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国际合作处联系。
联系人:宋强
电话:64806407
地址:第一教学楼539室
附件:《东北电力大学教师公派出国留学申请表》
国际合作处
201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