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出国留学和地方合作项目的申请受理工作的通知”(吉教外函字[2011]55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校2012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流程
1、项目查询:请申请人员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www.csc.edu.cn), 点击《2012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指南》查询申报条件、流程及各类项目要求。
2、网上报名:请申请人员按项目申报时间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
3、书面材料:请申请人员按照《关于准备2012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准备书面申请材料。
4、递交申请:请申请人员于项目截止日期前将网上申请信息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经基层单位签署推荐意见后报国际合作处;请申请人将推荐意见以WORD附件的方式发至 dic@mail.nedu.edu.cn
二、受理时间
1、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项目:
2012年3月1日—3月15日申请人进行网上报名并提交书面材料至国际合作处。
2、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我校单位公派访问学者项目已正式纳入该项目):
网上报名时间每年两次,我校统一组织选派人员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2012年3月1日—3月20日或9月20日——9月30日选派人员人进行网上报名并提交书面材料至国际合作处。
3、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2012年3月1日—3月15日申请人进行网上报名并提交书面材料至国际合作处。
4、地方合作项目
2012年4月1日—4月15日申请人进行网上报名并提交书面材料至国际合作处。
三、我校师生可申报项目
1、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项目
此项目2012年共选派高级研究学者200人、访问学者(含博士后)2000人赴世界教育、科技发达的国家和地区从事访问交流或博士后研究。(注:与去年不同,此项目将高级访问学者与普通访问学者合并成访问学者项目,另新增高级研究学者。高级研究学者的申报要求和条件比访问学者更高,要求申报者为教授、博士生导师,并具备更高的科研学术能力和科研项目水平)。
2、地方合作项目
此项目采取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各省分别签订合作协议的方式,国家留学基金委、吉林省教育厅将分别以1:1的资金比例资助申报者往返国际旅费及在外访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语言类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国外院校的邀请信
3、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我校以签署合作协议的方式确定其年度选派计划。该项目资助内容包括留学期间奖学金、生活费和一次往返国际旅费,资助标准按照国家公派留学现行标准执行。项目所需经费由国家留学基金与我校按1:1配套比例共同承担。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国外院校的邀请信。
4.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此项目每年将选派优秀硕士研究生赴世界各国攻读博士研究生学位,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在签证、往返旅费以及国外生活等费用方面提供相应资助。申报该项目的硕士研究生须持有国外院校的录取通知书方可申报。
四、2012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新变化:
1、选派规模:选派规模从2011年的13000人扩大到2012年的16000人。其中,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2012至2016年间,选派规模计划从每年5000人增加到每年6000人,包括联合培养博士生每年3500人,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每年2500人。
2、选拔办法:对教师出国研修等项目重点推行以科研项目和科研课题为依托的新选拔办法,重点支持团队形式派出。重点依托国家重大工程、重点学科和研究基地、重大科研项目以及国际学术交流合作,申请人是否主持或参与教学科研项目、研究课题,且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将成为评审的重要依据之一。
3、留学资格:访问学者项目的留学资格有效期由原来的两年调整为一年,缩短派出周期。名单确定后一年未能出国的申请人将自动取消出国资格。因此申请各项目的教师和学生应尽早做好对外联系及英语水平考试的相关准备工作。
4、邀请信和外语水平:部分项目2012年申请人需在线申报时提交外方邀请函或接受意向函、录取通知书;我校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应抓紧时间联系国外院校和达到相应的外语水平。凡外语水平未达到合格条件的申报人员,须尽可能提供能反映本人外语水平的证明。
5、申请人正式递交后不能更改有关信息(如留学期限、留学国别等)。
6、申请人的留学国别按照申请人填写的志愿国别进行评审,留学国别一经确定,不再更改。
7、如无特殊情况,不再受理延长留学资格有效期的申请。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申报工作,积极宣传,抓住机遇,结合自身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需要,切实提高选派质量。
联系人:李洪庆
地址:第一教学楼541室
电话:64806458
Email: dic@mail.ned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