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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22年中德(CSC-DAAD)博士后奖学金项目遴选通知

时间:2021-10-21 14:41:35  作者:  点击:

学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和促进中德教育、科技领域的合作与交流,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德国学术交流中心(DAAD)达成的协议,中德双方将共同资助中国优秀青年学者赴德国大学或公立科研院所从事6-24个月的博士后研究,相关内容如下。

一、协议内容

1.协议名额:50人/年

2.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博士后:留学期限为 6-24 个月

3.选派学科、专业领域:不限

4.资助内容

留学人员在外留学期间奖学金生活费由中德双方共同负担:中方资助为1350 欧元/月,德方资助 700 欧元/月,总计共 2050 欧元/月。

此外,国家留学基金提供留学人员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德方提供留学人员在

德期间每月综合保险费及 2 个月在华德语培训费用,并向接收中方留学人员的德国单位提供科研补助 200 欧元/人/月。德方还将为留学人员提供行前培训、迎新、奖学金生见面会等活动。首次批复的奖学金资助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中德双方将在一年后适时共同组织评估。留学期限超过 12 个月的申请人,首次获得批复的资助期限为12个月,通过评估后方可继续获得奖学金资助。

二、申请受理时间:2021年11月1日-11月30日

三、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

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

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满 18 周

岁。

4.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5.申请人年龄不超过 40 周岁(1980 年 11 月 1 日以后出生),应为国内高校的博士毕业生或应届博士毕业生。具有博士学位申请人,须为国内高等学校、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申请时距其博士学位获得时间应在 2 年以内(2019 年 11 月 1 日以后获得博士学位);应届博士毕业申请人,如被录取,应确保可于派出前获得博士学位。

6.申请人在向中德双方申请时,应已获得德国大学或公立科研机构正式签发

的邀请信,邀请信应包含为申请人提供工作场地,及已同意负担申请人课题研究产生的科研费用等内容。

7. 申请人在外研修期间,根据其学科专业和德方导师要求,工作语言可为

英语或德语。在申请时,需根据以下标准提供相应的语言水平证明:英语雅思

6.0 分或托福 80 分及以上,或德语 TestDaF 14 分或 DSH 2 级及以上。若申请人提交的语言水平证明无法达到上述要求,在其德方导师出具认可其语言水平证明的前提下,也可提交申请。为使奖学金获得者更好地融入德国社会开展研修, DAAD 将在奖学金获得者赴德国前在中国提供为期 2 个月的免费德语培训和期间的生活费补贴。语言培训时间不计入留学期限。德语培训采取自愿参加的原则,具体安排待正式录取后由德方通知录取人员。

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2.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3.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4.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 5

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 2 年以内(因疫情原因申请放弃公派留学资格或资格有效期内未能派出的除外)。

5.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两年。

其他具体事宜请参阅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2137

请有意申请的人员及时准备相关申请材料。申请人在正式申请前一周请联系国际合作处并提交《东北电力大学教师公派出国留学申请表》或《东北电力大学学生公派出国留学申请表》。

联系人:贾庆超

邮箱:jiaqingchao@neepu.edu.cn

电话:0432-64806009

办公地点:主教518

附件1、《东北电力大学教师公派出国留学申请表》

附件2、《东北电力大学学生公派出国留学申请表》

附件下载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BqNYP51DfQfyIuJafkzNbg

提取码:hrjz  

国际合作处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