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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准备申报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8-12-31 11:51:27  作者:  点击:

各单位:

根据2015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拔计划,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选拔各类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25,000人,比2014年增加17%。我校师生首次可申报项目: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和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为做好我校2015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报工作,现将可申报项目有关信息通知如下:

 

一、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

1、申报条件

(1)高等学校、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

(2)高级研究学者申请人不超过55岁;访问学者申请人不超过50岁;

博士后申请人不超过40岁。

(3)申请时须提交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邀请函。

(4)外语水平需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

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到条件者,如学校重点推荐,亦可申请。

2、申报及录取时间

2015年的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为1月5日-1月15日,录取结果将于2015年3月公布。

 

二、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1、申报条件

申请攻读博士学位人员:

(1)高校或科研机构优秀在读硕士生(包括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入学通知书(邀请信)、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

(2)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应具有硕士学位,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邀请信)、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

(3)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

(4)外语水平需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1)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委托培养和定向生除外)。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及国内外导师共同制定的联合培养计划。

(2)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

(3)外语水平需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

 

2、申报及录取时间

2015年的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为3月20日--4月5日,录取结果于2015年5月公布。

 

三、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高水平项目子项目)

1、申报条件

(1)应为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派出学生的国内博士生导师。

(2)申请时年龄不超过60岁。

(3)应已获国外大学或机构正式邀请信,邀请方须为派出学生的外方指导教师或外方指导教师所在院校/机构。

2、申报及录取时间

2015年网上报名时间为3月20日—4月5日,录取结果将于2015年6月公布。

 

四、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

1、申报条件

(1)重点面向行政机关、事业单位、高等职业院校在职人员。面向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选拔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面向高等学校在读硕士生选拔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选派学科专业领域为农业、公共管理、经济管理、社会工作、国际金融、国际法等。

(2)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5岁。

(3)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入学通知书或邀请信。

(4)外语水平需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

 

2、申报及录取时间

2015年的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为3月20日-4月5日,录取结果于2015年5月公布。

 

五、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高校合作项目)

1、申报条件

(1)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学校以协议(函件)的方式确定学校年度选派计划。

(2)访问学者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5岁,博士后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岁。

(3)申请时须提交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正式邀请函。

(4)外语水平需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

 

2、申报及录取时间

2015年的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为:第一批4月6-20日、第二批9月20-30日;录取结果将分别于5月(第一批)、11月(第二批)公布。

 

六、吉林省地方合作项目

1、申报条件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采取与吉林省签订合作协议的方式,具体确定吉林省资金配套比例和选派规模等事宜。

(2)高级研究学者年龄不超过55岁,访问学者年龄不超过50岁,博士后年龄不超过40岁。

(3)申请时须提交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正式邀请函。

(4)外语水平需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

 

2、申报及录取时间

2015年的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为4月6日-4月20日,录取结果将于2015年8月公布。

七、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

1、申报条件

(1)国内艺术团体/机构中的优秀中青年艺术工作者、高校从事艺术教育的教师、国内外艺术类专业优秀在校学生。

(2)访问学者: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0岁(博士后研究年龄不超过40岁);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正式邀请信;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到条件者,如学校重点推荐,亦可申请。

(3)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应具有硕士学位,或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在读硕士生或博士一年级学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入学通知书(邀请信);外语水平需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

(4)硕士研究生: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应具有学士学位,或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入学通知书(邀请信);外语水平需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

(5)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申请时应为高校全日制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及中外双方联合制定的学习计划。外语水平需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

 

2、申报及录取时间

2015年的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为3月20日--4月5日,录取结果于2015年5月公布。

 

八、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另行通知)

九、选派政策新变化

1、申请人不可重复申报公派留学项目;

2、地方合作项目申报时必须提交邀请信,自2015年起,留学资格有效期将调整为1年,即2016年12月31日;

3、未经批准擅自放弃留学资格或不按期派出的人员,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自2015年起,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留学资格者,2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

4、国家留学基金委将进一步加强过程和目标管理,访问学者每3个月应向推选单位提交研修报告,留学人员回国必须向工作单位汇报留学成果。

十、更多项目申报信息请浏览相关网页。

1、学校公派出国留学专栏(http://oice.nedu.edu.cn/gplx/

2、国家留学网出国留学专栏(www.csc.edu.cn

 

感谢各单位对公派出国留学工作的大力支持!

工作中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国际合作处联系。

联系人:宋强  李洪庆
  联系电话:64806407/6458

公派出国留学交流群:238498095
  电子信箱: dic@mail.nedu.edu.cn